日前,国家铁路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汛期防洪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汛期铁路防洪监督检查提出工作要求,作出部署安排,派出督查组开展防汛督查。
《通知》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补齐短板弱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铁路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国家铁路局要求各地区铁路监管局突出汛期安全基础管理、防洪复旧和预抢工程、防洪隐患排查整治、汛期行车安全措施落实、防洪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和施工安全等重点,准确掌握辖区内各区域入汛时间,研判分析防洪形势和防洪重点,加大添乘检查力度,持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汛期全过程持续督查,督促企业抓好监测预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落实监管责任,认真检视铁路防洪体系和能力,早安排、早准备,周密部署,督促企业深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抓细抓实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汛期行车安全措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加强路地协同配合,有效应对自然灾害。
根据安排,防汛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近期,国家铁路局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对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汛期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并对铁路防洪重点单位、重点地段进行抽查;7月初,还将根据铁路防汛形势开展主汛期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