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检查,多地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隐患查治质量

发布日期:2024-05-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浏览:2247

宣贯培训学懂弄通 执法检查学用相长

多地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隐患查治质量

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判定标准)是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顺利开展、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重要保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部署要求,各地近期切实增强学习判定标准的主动性、自觉性,以集中培训、专家解读、编印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同时注重学用结合,在执法实践中深化对判定标准的理解,及时查险除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专家授课 集中培训

“以前只知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很重要,但没有这么清晰的认识。这次培训之后,我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辨识了解更深了,受益匪浅。”近日,安徽滁州博大精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全员涂元虎感慨道。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连办两场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专项培训会,邀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领域专家,全面解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重点乡镇应急办负责人,全市粉尘涉爆企业和有限空间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共计700余人参加培训。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媒体宣传、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学好用好各行业领域判定标准,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

在成华区双桥子街道,工作人员在检查万晟社区时发现,一小区院落存在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缺失等安全隐患,按照判定标准,确认其为重大事故隐患。成华区政府将其纳入2024年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整改工作挂牌督办。

双桥子街道应急办负责人表示,以前检查中发现隐患时,他们对其是否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常常拿捏不准。现在通过学习判定标准,大家检查更有底气,工作成效也更有保障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建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业务培训工作站,聘请安全专家和学者,采取授课解读、现场指导等形式在全区常态化开展判定标准系列学习宣贯活动。在每期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将参加闭卷考试,以评定学习效果。

一边检查 一边学习

“这次检查,不仅帮扶了企业,对我们基层应急办来说也是一次深度学习。”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天禄说,“我们对判定标准的理解更加深刻,接下来就明白怎么干了。”

近日,安丘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全覆盖诊断帮扶活动,对企业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判定标准的宣贯是其中一项工作重点。该局创新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的模式,聘请安全专家,分行业领域对镇街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员开展判定标准集中宣讲培训,同时将宣贯课堂搬进企业车间班组,边检查、边学习。

在兴安街道,安全专家集中授课结束后,该局组织160余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员走进山东埃尔派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照判定标准现场查隐患,通过现场教学的方式进一步加深参训人员对判定标准的理解。

“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没有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绍兴傲华森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指出。

“我们不知道要装这个装置啊。要是知道,肯定第一时间就装上了。”该企业负责人说。执法人员随即打开《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一本通”》(以下简称“一本通”)递给企业负责人,说:“这本册子分类列出了各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你们可以对照着自查自改。”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出台后,绍兴市立即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宣贯培训,并编印了“一本通”,以图文并茂形式展示隐患排查流程、工贸企业重大问题隐患检查清单及隐患闭环整改措施等。

“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不知道生产现场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更不知道采用什么样的措施做好事前防范。‘一本通’能帮助企业学习判定标准,并指导企业对照其排查整改隐患。”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陈永炬说。

强化运用 识险

“你们储存白酒的陶坛罐区虽然安装了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也有排风扇等通风设施,但是报警装置和通风设置没有实现自动连锁控制。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这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日前,在四川省泸县某酒类生产企业储酒库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严肃指出。

执法人员表示,一旦发生泄漏,从报警到人为开启通风设施,这段时间内乙醇蒸气可能大量聚集,有一点火星就可能会酿成大祸。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立即将监测报警装置和通风装置进行自动连锁控制,在整改完成之前保持通风设施常态开启,并当场开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为全面排查整治酒类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泸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商务局开展酒类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以前,我们对酒类企业的监管,主要聚焦于窖池等有限空间作业、电气防爆等常见情况。这次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检查,我们发现了一些早就察觉但未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扫清了监管盲区。”该局一执法人员表示。

“你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日前,在空气化工产品(重庆)有限公司,执法人员拿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向企业负责人解释。

今年3月以来,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采取“执法人员+安全技术专家”的形式,组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导服务组,对辖区内57家重点工贸企业进行安全“体检”。

在对上述公司制氢车间进行安全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车间的氢气检测探头安装在天花板顶上,探头与释放源的水平距离大于5米,不符合有关规定。氢气检测探头起不到检测作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耐心讲解了判定标准相关要求,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我们参照判定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操作、设施设备管理、特殊作业管理、安全基础管理、电气和仪表自动化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大风险点逐一‘过筛子’,帮助企业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精准辨识风险,指导企业落实管控措施。”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潘勇介绍。

截至目前,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已指导帮扶重点工贸企业25家次,帮助企业发现安全隐患98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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